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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遴选2025年度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9 来源:校团委 作者:校团委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创新,不断加强学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共青团为党育人的政治职责,推动学校共青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党委组织部、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青年教师中遴选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

    计划遴选教师兼职副书记若干名,遴选工作坚持宁缺毋滥原则。

    二、遴选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政治觉悟较高,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2.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7周岁(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共青团工作,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读书期间曾有校院各学生组织主要学生骨干(主席团)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开拓能力和创新意识,身心健康。

    5.有组织和策划大型活动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6.优先考虑学校珠峰人才。

    三、遴选流程

    1.推荐报名。各学院至多可推荐符合条件教师1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推荐对象填写《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人选报名表》(附件),并于6月12日(周四)下午18:00前将报名表报送校团委1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089299@qq.com。

    2.确定人选。党委组织部联合校团委综合相关情况确定拟任人选,报学校党委审批通过后,确定人选。

    四、管理与使用

    1.兼职副书记每周须保证至少2天或4个半天的校团委坐班时间。

    2.兼职副书记不脱离原工作岗位,不占编制,不转组织关系、不转人事关系,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须结合实际列席校团委党支部组织生活。

    3.兼职副书记实行任期制,任期1年(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由校团委组织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由党委组织部备案。

    4.任职期间,兼职副书记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团委联系,联系人:盛磊,联系电话:15928926730。

    成都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