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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四川省“逐梦计划”大学生 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0 来源:校团委 作者:吉林阿铁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引导我校大学生主动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不断深化岗位认知、提升就业能力,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现就组织参加2022年四川省“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简称“逐梦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组织、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旨在通过职业体验帮助在校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积极助力地方党政、用人单位招才引智和大学生就业工作。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四川省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四川省青年联合会、四川省学生联合会

    四、活动对象

    全校在读学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五、活动方式

    主要依托“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开展双向选择确定岗位和对象。平台全年开放运行,6月—9月集中开展暑期实习,寒假及非集中开展时间的实习由用人单位和学生根据实际自主进行。

    针对乡村振兴工作,在“逐梦计划”平台设立“乡村振兴实习”专项,募集并发布100个行政村“暑期乡村振兴专岗”实习岗位,供有意向的大学生、行政村进行双向选择。针对“省校战略合作”,在“逐梦计划”平台设立“省校合作实习”专项,联合省人才办与省外战略合作高校进行对接﹐积极发动相关高校学生报名参与,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实习。

    双选成功后,学生应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遵守用人地及单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给予一定的实习津贴或食宿、交通补助。

    六、推进步骤

    1.学生注册(即日起开展)。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大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进行线上注册。

    2.岗位发布(6月上旬前)。各用人单位会登录“逐梦计划”平台,发布实习岗位,注明实习岗位内容、数量、实习时间及有关要求,供学生选择。

    3.人岗双选(6月至7)。学生登陆“逐梦计划”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用人单位在申请同一岗位的学生中确定实习对象(每人报名岗位数不超过5个)。

    4.集中实习(7月至9月)。双选成功后,学生与用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开展上岗实习。学生上岗前,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积极组织实习学生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等方面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协调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实习生的岗前技能培训。

    5.实习鉴定(9月至10)。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学生要在“逐梦计划”平台上完成互评,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实习学生出具实习鉴定材料(一式三份,大学生、用人单位、校学院团委<团总支>各保留一份)。

    6.总结评优( 11月至12)。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评选2022年“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基地并颁发证书等,有关评选工作安排后续在“逐梦计划”平台公布。

    7.全年持续推动。全年除暑期集中实习以外的时间,各学院团委应持续关注,积极动员同学参加“逐梦计划”平台安排的相关岗位实习。

    七、责任分工

    (一)招生就业处:负责立足部门职能,做好学生社会实践动员,以及实习相关政策解答、培训等指导性工作,并组织协调各学院将“逐梦计划”纳入学院年度就业工作安排。

    (二)校团委负责按照全省网络新增注册指导性任务要求,根据各学院在读大学生总人数同比例核算并发布《各学院网络新增注册指导性任务分配表》。按团省委学校部要求将学生实习情况纳入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审有关指标。与团省、市委对接做好学生注册相关工作。

    (二)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推动将“逐梦计划”纳入学院大学生就业服务总体安排。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加强对实习学生的诚信教育和安全教育﹐遵守用人单位管理规定,及时反馈实习情况,积极参与优秀实习生评选。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服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安排专人推进落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资源解决学生实习实践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做好学生实习实践过程中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学生践行“契约精神”,及时到岗,提高“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实习实践岗位的要求和管理。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及时做好“逐梦计划”双选成功学生的情况统计,并于20228124点前将填写完成的《逐梦计划实践活动双选成功信息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cduttw@163.com

    (二)强化宣传,做好保障。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优秀实习生加强宣传;要做好安全教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及时督促学生学习《逐梦计划实践活动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告知书》(附件3),并收集汇总、妥善保管好学生签字盖手印的纸质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团委(负责逐梦计划校内各项工作)

    联系人:吉林阿铁、程倩

    联系电话:028-84078762

    联系邮箱:631079169@qq.com


    团省委青年发展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负责平台维护、账号分配及相关解释工作) :

    联系人:王文辰、赵子延

    联系电话:028-62374087

    联系邮箱:514296235@qq.com


    共青团成都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2610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逐梦计划”大学生

    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

    2.各学院网络新增注册指导性任务分配表

    3.逐梦计划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

    承诺书

    4.逐梦计划社会实践活动双选成功信息统计表